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问题的决定
(2021年8月10日浮梁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江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通知》的要求,浮梁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8月10日决定:
一、浮梁县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于2021年8月至9月同步进行换届选举;
二、浮梁县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日为2021年9月8日至10日;
三、浮梁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0月底前召开;
四、各乡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应于2021年9月底前召开。
现予公告。
浮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