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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梁县人大常委会预算评价结果公开
发布日期:2020-12-30 16:30:57   来源:
       浮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监控及2019年绩效评价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人大职能,遵循重要性原则,选定人大专项经费135.79万元和人大内网建设专项经费30万元作为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项目,项目资金占单位专项资金的100%,符合规定要求。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成立预算绩效领导小组,通过听取汇报、调阅核实相关资料等方式,对工作成效进行了检查、核实,年度绩效目标超预期完成,项目自评98分,自评优秀等级。现将本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县委制定的目标任务,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监督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
       2.主持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3.讨论、决议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工作的重大事项。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预算的部分变更,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4.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5.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决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和撤销职务。
       (二)项目基本情况
       1.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不断加大重点课题视察调研力度,全力促进县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2.围绕宏观经济运行和经济发展重点领域强化监督,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2018年县本级决算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和预算调整报告,全力支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探索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建议机制,邀请部分代表和社会各界参与预算草案初步审查工作,并形成制度逐步实现常态化。
       3.建立重大专项审计、部门审计向主任会议报告制度,就审计发现问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工作机制,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的跟踪监督力度,并开展满意度测评。
       4.深入贯彻依法治县的总要求,不断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行使权力水平,做到用法治的理念思考问题、谋划工作、开展监督。
       6.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提高备案审查质量,维护法制统一。
       7.积极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督促法制宣传教育纵深开展,营造全社会敬畏法律、遵守法律的良好氛围,推动“七五”普法。
       8.贯彻落实向宪法宣誓和拟任命人员进行任前宪法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进一步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治理念,提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法水平和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自觉性。
       9.听取和审议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工作、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报告,促进诉讼活动合法规范进行。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情况调研,加强对司法的有效监督,进一步推动依法行政,司法公正。
       10.对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扶贫办公室、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进行工作评议,推动被评议部门转变工作作风,规范行政行为。
       11.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抓住民生和权益保护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努力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市人民。
       12.坚持问题导向,听取和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检查《江西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的实施情况,继续开展昌江环保行宣传活动,全面督促新《环保法》的贯彻执行,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生态绿色发展。
       13.持续聚焦农业农村发展,听取和审议脱贫攻坚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就农村危房改造情况开展调研。
       14.认真做好信访工作,运用群众工作理念和法制思维,做好信访接待受理、信访分析、信访转交办等各项工作,更好地发挥信访工作密切联系群众的积极作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5.按照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培训质量的改革方向,总结历年培训工作的做法和经验,研究制定代表培训年度计划,依托全国、省人大代表培训基地、地方党校和远程教育平台,不断提升代表培训工作服务和保障水平。
       16.继续开展创建代表联络工作站活动,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17.做好代表建议意见督办工作,采取“回头看”、重点建议督办等方式,以社会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利益和民生工作的议案建议为重点,进一步推动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
       18.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有关文件精神,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县乡人大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19.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教育,健全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不断延伸和巩固专题教育成果,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机关效能。
       20.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21.继续加强和改进宣传工作,增加人大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代表和群众的监督。
       22.主动加强与上级人大的沟通、交流,形成市、县、乡三级联动监督格局,合力推动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有效解决。
       23.加强对乡镇人大的工作指导,及时总结、推广乡镇人大工作的好经验和好做法,提高全县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二、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一)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2019年,县人大常委会在中共浮梁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江西时的重要指示精神,紧扣发展,紧贴群众,改革创新,主动作为,认真履行各项法定职权。一年来,依法共召开常委会会议11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7个,开展执法检查2项,作出决议、决定8项,组织代表视察、调研26次,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4人次,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项目财务管理状况
       人大监督项目预算资金135.79万元,办公室根据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按照专委会、工委工作、代表视察、执法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环保行等工作预算,安排资金使用。办公室协同财政局,对项目资金支出进行账务管理,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项目经费到位135.79万元,支出135.79元,完成预算100%;人大内网建设项目资金30万元,此资金全部用于网站建设和维护,内网已正式运行,完成率100%。两项预算支出均符合项目需求,不存在超标准开支情况;项目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健全并得到严格执行。
三、项目绩效分析

       (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次评价主要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评价标准主要采用历年的标准。通过听取汇报、调阅核实相关资料等方式,对工作成效进行了检查、核实,年度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项目自评得分98分,自评优秀等级。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全力助推经济发展】围绕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调整审查三道“关口”,听取审议上半年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工作、2018年度县本级决算和预算调整的报告,加强了对政府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多次组织人大代表开展重点项目视察调研,积极支持工业园区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
       【扎实推进依法治县】组织开展了《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情况、《江西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的实施情况、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一法一条例”等执法检查,推动有关法律法规在全县得到有效贯彻实施。听取审议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工作、公益诉讼工作报告,对县工信局等8个单位开展工作评议,进行询问和满意度测评,交办评议意见,持续跟踪督办,促进依法行政,执政为民。依法报送的规范性文件7份。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有效促进民生改善】听取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继续开展昌江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促进绿色发展;听取审议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等专项工作报告;认真做好信访工作,跟踪督办了部分重点信访案件,推动一批信访问题妥善解决。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加强代表学习培训,做好代表联络工作站建设,规范定期向人大代表通报工作制度,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常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加强代表建议意见跟踪督办,代表建议办复率、代表满意及基本满意率均为100%。举办了两期常委会组成人员培训班,提升了常委会履职水平。
       【努力加强自身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着力破除“四风”突出问题,县人大机关党员干部信念更加坚定,党性修养持续加强,工作作风不断改进。健全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不断强化理论武装,县人大机关党建工作不断加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始终把握运用“四种形态”,不断强化常态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项目绩效分析
 
       1.投入指标体系得分30分,其中:
       (1)资金落实情况满分20分,得20分。成本空置率控制在100%以内,年度内资金能全额到位。
       (2)实际支出情况满分10分,得8分。全年资金实际支出135.79万元,资金使用率为100%。资金使用率大于100%的得满分,每减少10个百分点扣一分,常委会资金使用率100%,得8分。
       2.产出与效益得分60分,其中:
       (1)产出数量满分10分,得10分。全年累计开展代表活动800人次以上,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7项,开展执法检查2次,作出决议、决定8项,得12分。
       (2)产出质量满分12分,得12分。规范人事任免程序,按照年初工作要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全年各项任务。
       (3)可持续效益满分8分,得8分。一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落实县委制定的目标任务,依法行使职权,依法对“一府一委两院”工作进行监督,有效发挥代表作用,提高监督实效,圆满完成了县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1)业务管理满分10分,得10分。县人大常委会严格按照《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等依法开展工作。
       (2)财务管理满分20分,得20分。常委会出台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各项支出严格按预算项目规范使用。资金的拨付均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重大项目开支均通过常委会主任会议商议后实施。
       3、满意度得分,10分。人民和代表的满意度是衡量人大工作的标准,是激励我们更好地为人民和代表做好服务工作。
四、项目存在的问题

       支出进度不是很均衡。  
五、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要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要结合单位实际和业务特点,制定出台专项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二要加大协调力度。确保经费及时核拨到位。三要转变观念规范支出。要提高思想认识,转变观念,增强依法理财意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按照项目预算批复的用途规范资金使用,做到专款专用,不挤占、不挪用。  
       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对绩效评价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会不断加强对绩效管理工作的认识,并总结经验为下年度的绩效考核做好充分准备。在下年度的预算编制工作中,我们会时刻跟踪项目的进度,更好地完成预算资金,做好绩效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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